发布时间:2018-09-15
一、定义
人力资源管理师指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从事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人力资源法务等工作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管理师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高级)、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技师)、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高级技师)。
二、考试级别
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全国统一考试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分为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人力资源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凡考核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师(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网上查询,是相关人员求职、任职、晋升、包括出国等的法律上的有效证件,可记入档案,全国通用。
现已于职称并轨,对应关系:高级职称相当于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中级职称相当于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初级职称相当于国家三级职业资格证。政策上需要先取得资格,单位才聘任。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协调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及计算能力、信息处理能力。
培训鉴定模式:面授方式;在校生方式。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专业技能考核按照各等级技能需要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三、考试报名条件
(一)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经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4、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三)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7、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8、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四)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3、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4、取得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