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标准
实施管理
管理
劳动合同
参与集体协商
与集体合同管理
进行劳动规章
制度建设
开展劳资沟通
和民主管理
协调处理员工
申诉和劳动争议
劳动关系是最重要和最复杂的社会关系,其内容高度敏感,形式复杂多 样。在全球化、信息化不断发展的背景下,新型劳动关系大量涌现。由 于缺乏成熟的调控机制,我国目前劳动关系总体上比以前更加脆弱, 劳动违法案件和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持续增长。为了适应新形势下保持和 谐劳动关系的需要,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协调体系,简历劳动关 系协调的专业化队伍。
劳动关系协调员是用人单位和员工双方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 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的最基层承担者。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责任 重、专业性强,不仅要求从业人员具有认真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意 识,更要具备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以及娴熟的沟通 与交流技能。
借助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帮助我国企业培养和造就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 化的劳动关系协调人才队伍,从而对我国企业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产生积极促 进作用。
由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的劳动关系管理专家及劳动保障部门有关官员按 照《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六大职业功能进行授课。授课内容注重 案例分析,突出可操作性。
劳动标准实施管理
劳动规章制度建设
劳动合同管理
劳动沟通与民主管理
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
员工申诉与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关系协调师对于发展好的企业来说,他的发展空间是不可限量的
企业人力
资源总监
从事劳动
人事管理
工会主席
负责劳动关系
协调工作的
高级职业
人力资源部经理
实战案例
为主的培训
面对面
交流的培训
考证为辅
培训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均采用闭卷笔试方式,实行百 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的合格成绩 两年内有效。
劳动关系协调师和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考核还需要进行综合评审。 综合评审可采用案例分析、论文答辩、业绩考核等形式。
鉴定合格者可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相应等级(劳动 关系协调员、劳动关系协调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 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