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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有哪些免考政策?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30日

    如果您是各类高校学生报考自学考试,可以适当免考学分相同、课程名称相同的自考科目。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

    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

    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

    部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课程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一)》或《线性代数(经管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或《高等数学(工专)》或《高等数学(工本)》;中文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等。

    获得有关证书者可免考如下相应课程

    1、考生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的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二)》;取得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个别省市也可以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如上海、山东、浙江等地区,请考生以当地考办发布的免考通知为依据办理免考。

    2、取得PETS—2级以上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一)》。有关专业课的免考按各专业考试计划规定执行。

    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SW95)》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本、专科(段)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4、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课程。

    5、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ws95)》和《文字处理(word97)》两个模块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段)的《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

    6、经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考农村自考实验区中相应专业的综合实践技术能考核。

    7、2005年下半年起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成绩不再免考自考本科《英语(二)》课程,详细情况请咨询各地考办。

    免考手续

    考生在报名期间向市自考办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原毕业专业学习成绩或加盖当地人事部门印章的复印件)。

市自考办审核后,将有关证明材料、免考考生信息数据库报省自考办审批。课程免考批准后,有关证明材料退还本人,省自考办打印《免考课程合格证》发给考生。

    免考手续材料(因地而异,仅供参考)

    1、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当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最后一学年)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原件一份)。

    3、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

    4、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更正之处加盖公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

    5、自学考试毕业生只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栏部分的复印件一份即可。

    其它

    根据《台湾、港澳同胞和外国人参加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办法》(京考自[1998]第2号)的有关规定,并经专业委员同意,现将台湾、港澳同胞和外国人在京参加自学考试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业基础科(专科)、商务管理专业(本科)有关课程免考事项通知如下:

    在京参加自学考试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业基础科(专科)、商务管理专业(本科)的台湾、港澳地区和外国考生,可以选用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10018,4学分)、物流基础(课程代码:05363,5学分),补足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业基础课(专科)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学分。选用供应链管理(课程代码:05380,4学分)、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课程代码:04183,5学分),补足商务管理专业(本科)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学分。

    今后由于计划调整带来的上述课程变化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