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培训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400-930-6618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络教育 >关于做好2018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8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02日

一、学士学位申请范围

2018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范围为:我校2018年1月和7月毕业的国民教育系列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含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2018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应达到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道德品行良好,掌握本学科、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二)完成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经核准予以毕业,无考试作弊记录,且所学课程平均成绩70分及以上;

(三)学位主干课程(见附件1),含一门专业基础课、二门专业课,成绩在70分及以上,学位主干课程不单独组织考试,认可学习期间的考试成绩;

(四)毕业设计(论文)参加答辩,成绩达到中及以上,且对照教育部令第34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未出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

(五)学位外语成绩达到要求。

三、申请办法

学生申请学士学位只需上报学位外语资料,不需再另行上报其它资料。

四、学位外语成绩要求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在申报学位前符合下列条件中任何一条即认定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一)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笔试成绩合格证(60分及以上笔试成绩单)或合格证书;

(二)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在420分及以上,需提供获取上述证书或成绩时所在院校出具的有效证明(或在中国教育考试网补办的成绩证明书);

(三)在籍期间参加省级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其中参加山东省以外省级学位考试需提前报学校备案审批;

五、申请流程

为便于学生及时上报学位外语申报资料,2018年学位外语成绩申报分两次进行,学生可选择其中一次申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上半年申报

下半年申报

学生

学位外语成绩申报

3月1日-5月15日

学位外语成绩申报

9月1日-11月15日

学习中心、函授站

初审并上报学院学位外语申报资料及汇总名单

5月16日-5月20日

初审并上报学院学位外语申报资料及汇总名单

11月16日-11月20日

学院

复审并公布审核通过名单

6月1日-6月10日

复审并公布审核通过名单

11月25日-12月5日

具体流程说明如下:

(一)学生申报

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学位外语成绩材料,具体申报材料见上述“三、学位外语成绩要求”,学生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一切后果自负。目前申报形式有两种:

线下提交:2016春季及之前年级的学生向所在学习中心、函授站提交学位外语成绩证明材料的原件及电子扫描件;

 线上提交:2016秋季及之后年级的学生通过学生工作室“我的学位”模块上传学位外语成绩材料。

(二)站点初审

所属学习中心、函授站根据学位外语成绩要求对线下提交的申报材料原件进行初审,汇总初审通过的学生信息,填写《学位外语成绩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并向学校提交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扫描件、成绩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

(三)远程教育学院复审

学院对学生学位外语申报资料进行复审,并及时公布审核通过名单。对于审核通过的学生,将有资格在其毕业当年申请成人学士学位。

(四)学位资格审核

学院对2018年的毕业生进行学位资格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学生信息提交学校学位委员会终审,最终被授予成人学士学位的学生学位证书及档案将于2019年1-3月发放。